校办字【05】 号
安师大二附中关于已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分开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与我校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教师。
第二条 已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七条 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八条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九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一级教师
一、能力条件
从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学校班主任等工作3年及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2.担任学校年级组长、行政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及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二、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2.所任教班级的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在本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三分之一。
3.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1次。
4.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次。
5.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次。
三、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不包含增刊)。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区)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1次。
5.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实验研究取得成果并结题。
第十二条 二级教师
一、能力条件
从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学校班主任等工作1年及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2.担任学校年级组长、行政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年及以上,并能胜任该项工作。
二、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学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2.所任教班级的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在本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三分之一。
3.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1次。
4.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次。
5.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三等奖以上1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三、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不含增刊)。
2.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等活动中论文、课件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1次。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考评组,下设办公室,主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十四条 申报程序
一、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名单后,在两星期内由个人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过期当年度不予办理。
1、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班主任或行政职务任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科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担任学校班主任等工作的证明由德育处开具、盖章,并由分管校长签字;年级组长工作证明由校办开具、盖章并由分管校长签字;行政人员工作证明由校办开具、盖章并由校长签字。同时提交胜任该项工作的佐证材料。
二、学校考评组审核资料,资料审核公示通过后聘任。
第七章 聘任待遇
第十五条 受聘教师,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 由我校培养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受聘教师以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起始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由其他单位培养取得技术资格的受聘教师以我校聘任时间起始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享受职称工资待遇后不累加学历工资。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反之,学校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直至解聘。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2021 年4 月2 6日
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教师职称聘任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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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民族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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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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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最高学位(学历) |
职称类别 |
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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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 时间 |
任教学科 |
是否任班主任 |
兼职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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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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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内 容 |
师 德 表 现 |
年度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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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续 教 育 |
教研 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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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等 工 作 |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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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长工 作 |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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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工 作 |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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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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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工作小结可附页或者在申请报告中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