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安师大二附中关于举办第三届校园合唱比赛的通知
添加者:admin 添加日期:2018-05-17 13:38:44
安师大二附中关于举办第三届校园合唱比赛的通知
高一各班班主任:
为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促进班级团队建设,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提高我校的合唱水平,激发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以及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感情,值此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之际,结合学校思想教育实际,学校决定举办“踏上新征程,走进新时代,歌唱大中国”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踏上新征程,走进新时代,歌唱大中国”
二、比赛时间:2018年5月17日(周四)
三、节目要求:
本次合唱比赛是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年级各班应给予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方面,结合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教唱爱国主义歌曲,在活动中增强学生的爱党爱国之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通过集体演唱爱国主义歌曲,增进班级体的凝聚力、荣誉感,促进班集文化建设;激发他们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之心;全面展现充满活力、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青少年学生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崇高的理想追求。
具体要求如下:
1、体现“踏上新征程,走进新时代,歌唱大中国”的主题,突出爱党爱国的主旋律,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欢快、富有时代感。
2、格调高雅,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3、参加合唱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数80%;鼓励师生同台演出。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服装整齐、尽量统一,着装符合中学生要求;伴奏、化妆、道具各班自行解决。
5、指挥必须为本班师生,校外人员不得参与比赛。
6、每支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总时长控制在6-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不足6分钟或超过10分钟将酌情扣分。
7、要合理利用课余时间排练,中午或晚间排练不能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晚间不得超过22:30);班主任要与音乐学院辅导教师共同组织好教唱和排练。
四、时间安排
1、5月8日前各班限报两首歌曲到团委许婷婷老师处,不得多报和弃权。
2、彩排暨节目审查:5月15日(周二晚自习时间,地点报告厅(19:00—19:50)。
3、比赛时间:5月17日晚(周四,暂定);地点:报告厅。
五、活动经费与奖励
1、补助每班服装等活动经费300元;
2、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六、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详见评分表)
1、内容:歌曲内容健康符合主题(20分)。
2、服饰: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充分展现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10分)。
3、台风:合唱人数符合要求,少一人扣0、5分;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保持良好台风(10分)。
4、情感展示: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面部表情自然大方,充分显学生的朝气和热情(25分)。
5、艺术表现:演唱的艺术要求,声音宏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25分)。
6、指挥: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10分,班主任指挥加分5分)。
7、不足时或超时扣分:不足时或超时30秒—1分钟内,从总分中直接扣除1分;1分钟以上,每不足时或超时10秒,再扣1分。从第一个同学上台起开始计时,到最后一个同学下台止。(由学生会安排2人专门计时扣分,2人统分;计时员要及时将不足时或超时扣分情况报告给统分员)。
安师大二附中德育处、团委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