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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添加者:whsdzx 添加日期:2020-06-29 09:25:00

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即将举行。根据《芜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高考考生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考试要求及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芜招办函〔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 年高考诚信考试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考生知晓“勤奋苦读十余载,一次作弊毁前程”的道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抵制作弊行为;使广大家长清楚我省严肃考风考纪的措施和态势,端正思想认识,做到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使教师和高考送考人员了解高考面临的形势,以身作则,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秩序和公平公正。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参加人员及时间
1、活动范围:教务处、高三年级;
2、参加人员:高三各班级学生、教师、高考送考人员;
3、活动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4日。
(二)组织实施
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由各教务处和高三年级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高考工作领导组负责检查指导。
(三)活动内容
1、学习诚信考试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提升对诚信考试重要性的认识。教务处要认真组织高三学生、教师、高考送考人员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教育法》(第79条、80条)、《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和文件的规定,使学生清楚考试违规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受到严肃处理,将对学业和人生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使教师、高考送考人员清楚违规违纪、失职渎职将对自己职业生涯和家庭生活造成的危害,切实提升遵纪守法、依法治考的意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对作弊行为的震慑力。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高三年级要通过高考舞弊案例分析、主题班会、个别谈心等活动宣传诚信考试;要组织学生参观学校视频监控巡查系统,使考生清楚考场的一举一动会全程录像;要与每名考生、每名家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把考生和家长都纳入到诚信考试教育范围内,使家长与考生“荣辱与共”。
3、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防范考生作弊。考前10天左右是个别考生预谋作弊的高发期,高三年级各班级要加强对班级和学生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自媒体的管理和监控,掌握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动向,加强行为管控,防止学生利用网络组织作弊。坚决防范考生违规参与替考或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三年级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好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要站在维护教育公平、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扎实有效开展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实现“平安考试”的目标。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三年级要落实工作措施,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做到所有考生、教师、高考送考人员诚信考试教育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诚信考试教育要与德育课程、法制教育、学科教育教学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机融合,提高整体教育效果。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学校高考工作领导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杜绝活动走过场、培训不到位的现象。高三年级要将《致2020届高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诚信考试告知书》(见附件)发放到每一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并回收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附件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2名以上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附件3:
考试违禁物品安全检查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监考员乙,使用金属探测仪)
     1.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检查前,要求考生将所携带的违禁物品一律放在“物品存放处”。考生及所携带的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品通过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
    2. 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原则上由女性监考员执行。主要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和考生身体,对考生的身体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的部位包括头部、躯干、四肢(含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高科技作弊通讯工具的部位:耳朵、腋下、手腕、腰部(皮带扣内侧)、衣袋、鞋袜、口罩等。对考生佩戴的眼镜,须取下进行辨识。脚部安检出现安检报警时,须检查其鞋袜内侧。
3.如在检查过程中安检设备报警,监考员必须要求考生解释,敦促其交出相关金属物品,并存放在“物品存放处”。考生出示物品后,监考员须对报警部位再次进行检查,以防同一部位藏有两个以上禁带物品,直至确定无禁带物品后,方可让考生进场对号入座。
     4.在检测中发现考生携带无线电收发装置(含手表、手镯、项链等佩饰类形式以及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装置和配件)等违禁物品时,应立即收缴交考点办公室。考点收缴的无线电装置应放在远离考场的地方。
      二、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的检查应采用“声音报警”模式,考试开始后的检查应采用“振动报警”模式。
      2.所有考生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进行检查。
      3.已经通过检查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必须再次进行检查。
      4.对考生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的考生,其轮椅、拐杖、绑带、夹板等医疗器械均应接受检查。
      5.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示的证明。

附件4:                      
考生答题须知
 
1. 考生须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将姓名、座位号后两位填写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的书写框内,每个书写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
2. 不可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
3. 答题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进行,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4. 认真核对监考员粘贴的条形码与自己的姓名、座位号是否相符,如有错误立即向监考员汇报。
5. 选择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修改用橡皮轻擦干净),非选择题答案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严格按答题要求在对应的题号答题区域内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6. 保持答题卡纸面清洁,切勿使答题卡折叠、破损、潮湿,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上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附件6
考生进出考点流程
1、开考前一小时,考生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经红外线测温仪测温后有序进入考点。
2、若发现体温异常考生,由防疫指导员领至观察室休息,再次用水银体温计腋下测温,若无异常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测温再次异常者,则由防疫指导员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并带领考生经专门通道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进考场时,主动将《2020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交给监考教师,并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
4、考试开始后,考生可自行决定佩戴口罩或摘除口罩。
5、考试结束时,考生在座位等候,待监考教师将试卷验收无误后,按照考点广播的指示,错时分批次有序离开考点。
6、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的卷、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消毒,单独封装。
 
 
 
 
附件7:
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家长:
你们好!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高考推迟1个月,到7月7日至8日举行。一年一度的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考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熟知考试要求,希望每位家长能和考生一起学习《考场规则》、《考生答题须知》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后),并提醒和督促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避免发生无意违规违纪,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确保考生平安高考,我们还要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要求:
1.考生在考试前2周启动开展体温监测,要建立“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并开展健康登记、申领核验“安康码”,认真填写《2020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于7月7日首场考试将承诺书上交给监考人员。
2.考试前2周,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或考试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或考试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在此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3.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二、参加考试的相关要求:
1、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规定考点;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考试14:45分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希望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醒考生带齐证件,按时入场,如有意外状况,请及时和本校送考教师联系。
2、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含透明胶带)、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都属于考试违禁物品。希望各位考生家长一定要提醒考生不能携带这些物品进场考试。
3、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每场考试入场时,监考教师将在视频监控下,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希望考生依次站在指定位置,自觉接受检查。
4、每场考试结束,考点要在确认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全部验收无误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安排考生错时离场,这需要考生在考场停留一段时间,希望各位家长理解和支持。
5、考试期间,请送考家长们不要在考点门口聚集,这既是疫情防控的要求,也是为您健康的考虑,也请您不要将送考车辆长时间停靠在考点附近,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埋下安全隐患。希望家长和我们一起做考试秩序的维护者,并对安保人员的管理给与理解和支持,确保考点正常有序的组织考试。
6、考试期间请对考生加强安全教育,如因道路拥堵等影响考生赶赴考场时,可及时向交警求助。
7、听力考试注意事项:8日下午的外语考试禁止入场时间是下午14点45分。请家长务必提醒考生不要迟到。今年我市外语听力考试的播放介质是CD光盘。各考点已完成设施设备的检测、人员的培训。请家长放心!
8、考点开放时间是7月6日下午四点到六点。在这期间,请家长提醒孩子了解考场、厕所、应急疏散通道的位置;从家里到考点需要的时间以及判断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最为恰当。千万注意,因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场内安装有考试设备,且座位已按要求摆放,因此考生和家长不能进入考点。
9、由于今年高考推迟一个月举行,高考期间可能会遇到高温天气,根据省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考点已做好防暑降温的准备,考场内的空调已全部清洗,为保证均匀出风,我们也对空调加装了挡风板。我们将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实时统一开启或关闭空调降温。同时建议家长可根据自己孩子的体质,多备件适应空调环境衣物。
各位家长,再过几天就要高考了,我们希望各位考生家长合理安排好考生的饮食和作息时间,关注考生的情绪,努力为考生营造温馨宽松的家庭氛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后,预祝您的孩子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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