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 湖 事 达 中 学
校办字【2012】3号
关于印发《芜湖事达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细则》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科室,各年级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的评定工作,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芜湖事达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事达中学
2012年9月
芜湖事达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的评定工作,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芜湖事达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细则。
一、认定原则与标准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评审评定的对象须为本校学籍应届在校就读的普高学生。资助范围为获得本校有效学籍在校生总人数的20%,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我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年评定。
二、资助范围和资助对象认定条件
我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优先认定: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8)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和提交车辆回收置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孤儿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民政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三、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报的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负主要责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过程复杂的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评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运用公正、公平、有效的评定方法,把握好资助的条件,对评审对象要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现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评定的认定细则,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四、认定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和学生代表(民主推选)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对本班级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对象进行初审;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和核对后,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拟确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设立投诉电话:0553-5955388(校行政办公室)和举报邮箱:sdxszz@sina.cn,在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并统一为符合条件学生办理银行卡,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的资格评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学校将评定工作作为每个学年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教务、德育、财务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评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学校将长期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在新学年及时做出调整。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班主任建立访谈制度,并建记录,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进行资格复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
监督电话:0553——5955338
0553——5735088
芜湖事达中学
2012年9月